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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莆田二中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5-07-12】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施教区域及要求

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1.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子女,以及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后卓村原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141231日(含)前。

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人员子女。

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或学生素质报告册。

具体要求:

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

2.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

3.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房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4.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城区户籍适龄孩子,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一至九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5.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

6.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名单由市教育局审核汇总。

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报名

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2015年11日(含)后落户在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子女,以及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和后卓村的适龄子女以及暂住在以上区域符合条件(暂住、务工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715日到7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莆田第二中学招生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并统一参加在市教育局监督下由莆田第二中学组织的电脑派位。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派位。落选的由片区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新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及学生素质报告册。
    具体要求:
    (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
    (2)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
    (3)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房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
    (1)原户籍身份证明;
    (2)持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件,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
    (3)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2014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父母在暂住地经商,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于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三、招收人数六个班共300

四、报名时间:7月15日-24日

随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审核公示

经学校招生工作组审核,合格的学生将于7月30日公示在学校门口公告栏,8月10日-14日学生到校领取入学通知单,并按通知单要求到校报名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