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党工委)教育工委、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现将《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莆委办发电〔2016〕72号)转发给你们,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一次全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教育强市的总目标,认真谋划实施今后五年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推动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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