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莆田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莆重办〔2016〕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莆重办〔2016〕25号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