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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第二中学2019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3】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福建省莆田第二中学2019季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和《关于我省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99号)规定,2019秋季,我校对各年级学生收取学费、寄宿生住宿费、代办费。

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立帐,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期结束前予以结清。

初中为农村义务教育,按规定免收学费和代办费。

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经校务扩大会议研究,现公告如下:

               莆田第二中学(2019-2020学年度)学期收费标准

项目

 

年段

学费

代办费

合计

课本费

薄籍费

住宿费

高一

900

216.9

20

175

1311.9

高二

900

历化地

历化生

历化政

177.7

20

175

1272.7

历生地

历生政

历政地

160.4

1255.4

物化生

物化地

物化政

196.8

1291.8

物生地

物生政

物政地

179.5

1274.5

高三

900

 

0

 

0

175

1075


注:
1、代办费按实结算,多还少补。

2、所有通学生(不在学校住宿)免交住宿费,初中各年级为就近入学,不安排住宿。

3、学生缴费方式:①莆田工商行各储蓄所。户名:莆田第二中学  帐号:1405010229022063231(回单必须上缴班主任)。②也可通过微信扫学校指定的电子二维码缴费,缴费成功电子回单必须截图发给班主任。

4、监督电话:12315

※友情提示:

除了以上两种缴费方式外,其他缴费方式因学校财务无法认证,一律视为未缴费。此事宜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学生需再次按上述两种缴费方式之一缴费。

校长:曾加华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