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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省唯一一所普通高中学校)
【发布时间:2020-01-19】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12月3日,福建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经层层审核推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通报表扬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福州市鼓楼区等22个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厦门市教育局等112个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郑祥洪等117位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其中,莆田第二中学被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我校也是全省唯一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入选该荣誉。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莆田二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党政齐抓为保证,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为核心,以营造法治校园为目标;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注重宣传效果,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传统方式和新方式相促进;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学校将以本次荣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为契机,大力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继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化法治创建系列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莆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_厅发文件_福建省司法厅_00.png

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_厅发文件_福建省司法厅_01.png

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_厅发文件_福建省司法厅_0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