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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派教师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8】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关于推荐选派教师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的通知

有关县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七批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中期轮换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84号)和《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七批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中期轮换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决定推荐选派4名中学教师赴新疆玛纳斯县开展支教工作(名额分配见附件1)。

请有关县区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七批援疆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按1:2比例(即1名正选、1名备选)认真做好支教人员的选派及体检工作,务必于8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人员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及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材料1份报送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联系人:程超平(电子邮箱:ptsjyjrsk@163.com)。

附:1.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教师名额分配表

    2.《关于做好第七批援疆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

    3.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人员推荐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8年8月5日

附件1:

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教师名额分配表

 

受援学校

学科

需求

人数

推荐条件

备注

玛纳斯县第一中学

高中

数学

1

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

 

玛纳斯县第一中学

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1

具备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应熟悉党务工作,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

 

玛纳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幼儿师范院校舞蹈(音乐)教师

1

具备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

 


附件3:

莆田市赴新疆玛纳斯县支教人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教龄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任教学科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

及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

号码

 

 

 

 

 

 

 

 

 

 

所在学校意见

 

县(区)教育局意见

 

 

 

 

 

 

市教育局

意    见